首頁 / 好宅保養 / 裝潢須知
    1. 注意結構柱樑及承重牆位置,變更隔間時不可有任何損及強度之行為。
    2. 隔間材料選擇耐火性較高者為宜(如石膏板)減少木心夾板使用。
    3. 易燃部份如地毯、窗簾、壁紙、隔間牆等,請採用經防火處理之建材。
    4. 廚房及其他有火源場所,牆壁、天花板與廚具等,須使用不燃或耐燃材料。
    5. 新增電力線路或插座時,應檢查迴路及總開關容量是否足夠,不足時須更換 電線及斷電器(迴路開關或總開關)。
    6. 陽台加裝玻璃窗時,不要防礙冷氣機散熱,窗框施工務必錨栓穩固,防火填 縫確實。
    7. 室內之地板墊高時,應留意窗台高度至少為85公分,欄杆扶手高度至少為 105公分,防止不慎墜落危險。
    8. 消防設備、瓦斯設備及管線攸關公共安全,若欲修改遷移時,須向消防主管 機關及瓦斯事業單位申請,不可擅自變更。
    9. 委託專業人士裝潢設計施工,並依『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』處理。